2009/7/21編輯:華樺來源:
各子(分)公司、廠,各科室:
現將2009年度上半年考核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員考核參照去年上半年的考核方法執行。即采用直接上級和間接上級給被考核人按考核項目分別打分評定的形式,具體分類為:
第一類,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級別)由總經理和董事長的打分,所占的權數各占50%(總得分=總經理分數×50%+董事長分數×50%);
第二類,中層管理人員的評分由直接上級和間接上級打分,所占的權數分別為70%、30%( 總得分=直接上級分數×70%+間接上級分數×30%);
第三類,普通員工的評分由直接上級和間接上級打分,所占的權數分別為80%、20%(總得分=直接上級分數×80%+間接上級分數×20%)。
二、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的總得分,將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分為A、B、C、D、E、F六等。具體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A(優良級):90(含)——100分,出色。
B(較好級):80(含)——90分,滿意。
C(稱職級):70(含)——80分,安心。
D(尚可級):60(含)——70分,懲治。
E(稍差級):50(含)——60分,有問題,需要注意。
F(很差級):50分以下,危險,不努力要被淘汰。
三、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不同等級,給予相應的獎懲,具體內容如下:
A(優良級):獎勵級別考核工資發放基數的25%。
B(較好級):獎勵級別考核工資發放基數的15%。
C(稱職級):不獎不罰。
D(尚可級):罰扣級別考核工資發放基數的15%。
E(稍差級):罰扣級別考核工資發放基數的25%。
F(很差級):罰扣級別考核工資發放基數的40%,管理人員降職或撤職,員工給予待崗。
四、根據2009年上半年工資總體的經營情況確定本次考核工資發放基數分別為:
第一類,中層副職以上人員發放基數為各工資級別上半年考核工資標準數的80%;
第二類,普通員工發放基數為各工資級別上半年考核工資標準數的85%。
五、本通知的相關規定主要針對各非徹底承包部門和公司行政科室。承包部門和項目部可參照執行,考核結果書面的形式上交綜合辦公室備案。
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