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25編輯:謝雨晴來源:湖州日報
湖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于湖州市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決定在湖州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以下簡稱先行示范區),這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舉措,是貫徹落實省委建設“兩美浙江”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是加快湖州科學發展的戰略機遇,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會議指出,要按照市委七屆六次全會的部署和要求,舉全市之力,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為路徑,以示范工程為抓手,全面推進先行示范區建設,為生態文明建設積累有益經驗、探索有效模式、發揮示范作用。為此,會議作如下決定:
一、廣泛凝聚全社會投身先行示范區建設的共識。加快推進先行示范區建設是全市人民的共同目標和共同任務。全市各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要充分認識建設先行示范區的現實基礎、科學內涵和重要意義,增強利用我市獨特生態優勢建設美麗湖州、創造美好生活的責任擔當,積極做示范區建設的實踐者、推動者、促進者。全市人民要強化生態文明理念,提高生態文明素養,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培養和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思維方式和價值導向,大力推行健康文明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積極倡導綠色低碳消費,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先行示范區建設的濃厚氛圍。
二、切實抓好先行示范區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緊緊圍繞建設綠色發展先導區、生態宜居模范區、合作交流先行區、制度創新實驗區的戰略定位,積極在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領導干部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確權登記、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推行市場化機制、資源產出率統計、環境信息公開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實踐;著力構建與生態文明相適應的空間布局體系、城鄉融合體系、產業發展體系、資源利用體系、生態環境體系、生態文化體系和制度保障體系;重點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水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綠色出行系統建設、綠色農產品基地建設、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建設、鄉村旅游發展、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綠色生態城建設、竹林碳匯試驗區建設等十大示范工程建設。在推進先行示范區建設中,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堅持以“五水共治”倒逼經濟轉型升級,努力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雙贏,確保取得實效。
三、積極探索促進先行示范區建設的保障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先行示范區建設工作負責制、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科學編制規劃,按照生態功能區域的要求,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有效推進。要強化工作考核,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的考核權重,把推進先行示范區建設成效列為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切實加大投入,落實財政資金保障,拓寬投資渠道,加快建立政府主導、多元投入、市場推進、公眾參與的投融資機制。要及時出臺投資、產業、土地、價格和收費等相關政策,引導和支持發展綠色經濟,促進生態保護和建設。
四、著力營造推進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良好法治環境。社會各界要認真學習、廣泛宣傳、自覺貫徹生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綜合運用各種法定監督方式,加強對先行示范區建設的有效監督,適時就有關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決定,依法保障和推動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結合“雙崗建功”主題實踐活動,鼓勵和支持各級人大代表在推進先行示范區建設中積極履職、發揮作用、多作貢獻。各級政府要強化依法行政,加大監管力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容量底線,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各級司法機關要堅持公正司法,加大依法懲治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力度,切實加強對生態建設、環境資源的司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