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8/3編輯:謝雨晴來源:湖州晚報
(2015年7月16日中國共產黨湖州市第七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為深入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和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精神,圍繞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湖州的生動實踐,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市委就全面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以下簡稱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1. 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在浙江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肩負起“干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新使命的要求,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政權意識、陣地意識,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著力強化黨的政治引領、思想引領、制度引領和作風引領,全面增強基層黨組織戰斗力、提升基層政權建設水平,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加快建設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湖州的生動實踐提供堅強保障。
2. 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政治引領,強化核心作用。突出基層黨組織的政治責任和政治屬性,強化政治引領功能,提升基層黨組織對基層群眾的凝聚力、對基層各類組織的領導力、對基層社會的調控力。二是堅持強化服務,提升服務水平。圍繞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牢固樹立大抓基層鮮明導向,推動人財物資源進一步向基層傾斜,健全完善服務平臺、服務機制,增強基層黨組織生機活力和服務能力。三是堅持從嚴從實,打造堅強堡壘。按照“三嚴三實”要求,既關心關愛,又嚴格管理,努力把每一個基層黨組織都打造成堅強堡壘,充分發揮其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四是堅持傳承創新,推動整體提升??偨Y推廣近年來的好經驗、好做法,以改革創新精神破解基層基礎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提升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水平。
3. 主要目標。著力構建更加明晰的基層工作責任體系、更加嚴密的基層工作組織體系、更加健全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更加高效的基層聯系服務體系、更加完備的基層工作制度體系、更加有力的基層基礎保障體系,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過硬、基層政權全面穩固,使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不斷增強,廣大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進一步彰顯,基層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基層社會更加和諧穩定,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更加密切,黨的旗幟在每一個基層陣地上高高飄揚,確保我市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各項工作繼續走在前列,確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項決策部署一貫到底,確保廣大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更加突出基層黨組織在基層的領導核心地位
4. 加強黨組織對各類基層組織的領導。切實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全面加強對基層各類組織的統一領導和對群眾的教育引導。認真落實《浙江省村級組織工作規則(試行)》,加強村黨組織對村級組織機構和村級事務的領導,支持和保證村級其他組織機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明確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候選人(自薦人)資格條件,從源頭上把好村干部素質關。推行村黨組織班子成員與村民委員會成員交叉兼職,對規模較小、村民委員會主任無合適人選、村黨組織書記駕馭全局能力較強的村,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把村黨組織書記選為村民委員會主任。按照法定程序將村黨組織書記推選為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健全村黨組織書記主持村務聯席會議制度,完善社區“兩委”議事協調機制。加強社區黨組織對居委會、業委會的領導。認真貫徹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深化“黨帶群團、一體共建”,加強和改善對基層群團組織的領導,把群團工作納入基層黨建大格局,健全落實黨群共建工作機制,切實保持和增強群團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和群眾性,開創新形勢下群團工作新局面。
5. 推動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地生根。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中的重要作用,推進省委“八八戰略”在基層的貫徹落實。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組織動員基層黨員干部群眾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科學論斷,積極投身“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邊三化”等工作,提升美麗鄉村建設水平,打造經濟轉型、城鄉一體、生態文明“三個升級版”。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尊重基層首創精神,保護創新積極性,引導基層黨員干部群眾理解、支持、參與各項改革,提升經濟社會發展活力。圍繞全面深化法治湖州建設,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動基層工作依法開展、基層事務依法辦理、基層關系依法理順、基層問題依法解決。圍繞全面從嚴治黨,按照“三嚴三實”要求,推動基層黨員干部轉變作風、狠抓落實。
6. 切實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強化基層黨組織對基層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充分發揮馬克思主義講習所、基層黨校、鄉村大舞臺等載體陣地作用,加強和改進面向基層的教育引導工作。加強市、縣區(行業系統)、鄉鎮(街道)三級百姓宣講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百姓百人講百事”活動,深化以中國夢為主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宣傳教育。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文化,廣泛開展“立家規、傳家訓、樹家風、圓家夢”活動,培育“德文化”“孝文化”“和文化”等基層道德文化品牌。切實抓好道德模范、“感動湖州”年度人物、“四大最美”系列等典型宣傳,打造“與‘最美’同行”宣傳品牌。大力開展文明鄉鎮(街道)、文明村(社區)等基層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基層科普宣傳,反對封建迷信,推進移風易俗。深化雙擁共建,扎實開展“百連結對百村”、創建“軍民共建文化示范村”等活動。深化農村“文化禮堂·幸福八有”建設,完善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文化場館設施“建、管、用”機制。強化基層黨組織在互聯網建設管理中的作用,引導基層黨員干部主動搶占網絡輿論陣地,讓網絡空間清朗起來。
三、進一步加強鄉鎮政權建設
7. 加強鄉鎮(街道)黨委建設。強化鄉鎮(街道)黨委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提高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增強班子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優先選拔“獅子型”干部擔任鄉鎮(街道)黨委書記,加強中心鎮黨委書記管理。把優秀鄉鎮(街道)黨委書記作為選拔縣區領導班子成員、市級機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來源??h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具有鄉鎮(街道)黨委書記經歷的要逐步達到50%以上。認真落實省鄉鎮工作規則,完善鄉鎮(街道)黨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全面落實鄉鎮黨代會年會制,深化鄉鎮黨代會代表任期制,探索推行街道黨員代表會議制度。扎實開展推動發展好、服務群眾好、社會管理好、工作效能好、自身建設好“五好”服務型鄉鎮(街道)建設。
8. 加強和改進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研究制定加強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充分發揮人大在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中的一線作用。重視開好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合理安排會期,改進審議和表決方式,推進政府民生實事項目票決制,保證代表真實表達意愿,提高會議質量和議決水平。充分發揮人大監督職能,完善代表活動制度,創新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方式,加強對涉及本區域重大項目、重大決策、重點工作等方面的監督,推動鄉鎮(街道)工作落實;推行鄉鎮人大參與式預算監督等有效做法,強化對預算調整、決算審查等監督,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實效性。加強對鄉鎮人大代表選舉工作的領導,完善落實代表候選人提名和審查機制,嚴肅查處選舉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充分發揮鄉鎮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代表向選民述職、聯系基層群眾制度,推進人大代表聯絡站規范化建設和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建設。完善落實鄉鎮政府負責人領辦同級人大重點建議制度。加強鄉鎮(街道)人大組織建設,推進鄉鎮(街道)人大工作規范化。
9. 推進服務型鄉鎮政府建設??茖W界定新時期鄉鎮政府職能,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強化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能。從實際出發優化調整鄉鎮(街道)規模和行政區劃,合理確定管理幅度,提高服務效能。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加快推進鄉鎮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法實施鄉鎮政府文件、決策過程、政務活動、辦事程序、處理結果等公開,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圍繞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推動縣區改進鄉鎮績效管理和考核,建立科學化、差別化的績效評估內容和指標體系,每年對鄉鎮(街道)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并將“一票否決”嚴格限制在廉政建設、計劃生育、平安建設、環境保護和耕地保護五項內容。加強鄉鎮(街道)服務力量,在縣區范圍內對鄉鎮(街道)編制實行動態管理、調劑使用,縣區機關不得占用或變相占用鄉鎮(街道)編制。
10. 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機制改革。切實轉變縣區政府工作方式,明確不同類型鄉鎮(街道)功能定位,實行分類管理,優化配置行政資源。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機制改革,按照責權利相統一、人財事相配套的要求,推動“四張清單一張網”向基層延伸,理順鄉鎮(街道)與縣區部門關系,依法賦予鄉鎮(街道)履行職責必要的職權,實現鄉鎮(街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覆蓋。對直接面向基層、面廣量大、由鄉鎮(街道)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類事項,依法下放到鄉鎮(街道),做到權隨責走、費隨事轉。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中心鎮發展和改革的意見》、《關于開展小城市培育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探索在小城市培育試點鎮范圍內行使縣級法定行政管理權;按照“財力與事權、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進一步理順縣區與鄉鎮的財政分配關系,實行財力向下傾斜,提高基層保障水平。加強鄉鎮財政管理,努力實現財政收支平衡,降低和防止債務風險。
11. 提升鄉鎮(街道)統籌協調能力。加強和改進鄉鎮(街道)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建設,探索建設鄉鎮(街道)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等四個平臺。積極整合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信訪、安全生產、流動人口管理、環保、市場監管等部門職能,向社會服務管理中心集中派駐人員,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推進矛盾聯調、治安聯防、問題聯治、事件聯處、平安聯創。注重發揮基層法庭、檢察室作用。推動省、市、縣區各級政務服務網絡有效延伸覆蓋鄉鎮(街道),拓展鄉鎮(街道)便民服務功能。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原則,加強對部門派駐機構的剛性調控,市、縣區部門派駐鄉鎮(街道)機構的干部,納入鄉鎮(街道)日常管理和考評,派駐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未經鄉鎮(街道)同意,不得任免。
四、加強以村(社區)為重點的基層黨組織建設
12. 全面提升村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堅持完善村黨組織班子“黨員推薦、群眾推薦、黨內選舉”制度,全面推行“先曬業績、后繪藍圖、再選班子”做法,提高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公信度。加強對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考核,建立健全年初定諾、季度示諾、半年評諾、年末獎諾的“四諾履職”制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創新,著力解決少數村干部不同心、不在崗、不作為問題。完善村黨組織“堡壘指數”管理,組織開展“百村競賽、星級管理”,加強村級班子運行動態監測,定期分析研判村黨組織戰斗力。每年倒排一批軟弱落后村黨組織,通過領導結對幫扶、選派“第一書記”等方式,持續深入推進整頓轉化。優化調整村黨組織設置,條件成熟的黨支部(黨總支)可升格為黨總支(黨委),探索建立特色黨小組、推行“黨建+”工作方式。加快推進農民合作社、專業協會、電子商務組織等農村新型經營主體黨建工作。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外來人口集聚地等領域黨建工作。
13. 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以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統領,創建管理有序、文明和諧的新型現代化社區。加強農村社區黨建,采取“村社并重”“以村帶社”“社區主導”等模式,完善農村社區黨組織架構。推行社區“大黨委制”,吸納轄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兩新”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進社區黨委班子,統一調配、集約利用區域內黨建資源和公共服務資源,共同參與區域管理服務。深化推進區域化黨建,健全社區黨建協調機制,推廣區域共建理事會,加強開發區(園區)、村改居、新建社區、商圈、樓宇等黨建工作。
14. 發揮“兩新”組織黨組織實質作用。堅持屬地管理為主,加強鄉鎮(街道)黨委對“兩新”組織黨組織的領導,強化“兩新”組織黨組織對村(社區)黨組織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扎實開展“兩新”組織“和合共同體”創建,全面深化服務導向型“青春黨建”,充分發揮黨組織在職工群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改革發展中的政治引領作用。切實抓好“兩新”組織黨建標準化建設,健全完善非公有制企業黨建、社會組織黨建和市場黨建標準化體系,探索建立樞紐型園區黨群服務中心長效管理運行機制。
15. 完善基層黨組織基本制度。嚴格基層黨內組織生活,強化“三會一課”的政治性、嚴肅性,切實提高“三會一課”質量。根據基層黨員特點和需求,充分運用新媒體平臺,大力推進黨內組織生活載體、形式、方法創新。深入開展黨員志愿服務,積極推行創意組織生活、“微黨課”等做法,建立健全黨組織每月固定活動日制度,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生活的吸引力??h區、鄉鎮(街道)黨委要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生活的指導,黨委書記要帶頭到基層上黨課。
五、深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
16. 完善村(社區)依法自治。健全完善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體”基層治理模式,進一步加強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社區)自治。堅持以村(社區)黨組織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各種經濟社會服務組織為補充,推動建立和完善基層組織體系,使各類組織各有其位、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深化村級“陽光治理”,全面推行農村基層小微權力清單,落實村級重大事項“五議兩公開”決策程序,開展“陽光村務”指數評價,推動村級組織權力規范運行。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和重大事項,全面實施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民主議事會、民情溝通日等制度,探索推行農村“鄉賢參事會”,穩步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全面制訂修訂和實施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引導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17. 維護基層社會和諧有序。深入開展“平安細胞”創建,不斷提高基層群眾的平安意識和參與積極性。深入推進民主法治村創建和社會治理示范點建設,提升基層綜治工作水平。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實行網格準入制,按照“可覆蓋、不交叉”原則,全面實行“一格一員”“一格多員”管理模式,落實“以獎代補”政策,構建全市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絡體系。健全基層“大調解”工作體系,探索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大力發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全面落實基層公共安全、社會治安、生態保護等責任制,嚴格執行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穩定“三色”預警、重大不穩定問題領導包案化解和掛牌督辦等制度機制,提高基層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基層民兵組織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作用。加強基層統戰網絡建設,推進統戰工作向基層延伸,充分發揮統一戰線優勢,為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凝聚合力。加強對新社會階層代表人士的思想引領,注重引導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基層行業商會等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務。探索開展城市少數民族社會化管理新模式,切實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支持基層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嚴防利用宗教等開展非法活動、干擾基層事務、影響基層穩定。
18. 提升基層治理信息化水平。按照數據一次采集、資源多方共享、服務一門辦理的要求,建立“多元合一”的社會治理信息平臺。積極推廣應用現代科技手段,實時采集、即時錄入各類基層治理信息,提高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推進職能部門業務數據整合共享,提高基層基礎工作智能化管理能力。建設運用好“四個村”平臺。推進平安建設信息系統與“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兩網融合,建立健全事件處理網上網下聯動體系。
六、提升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工作水平
19. 嚴格落實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用腳步丈量民情,帶頭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在“密切”上下功夫,在“具體”上見行動,全面落實“三個走遍”要求。屆期內市委書記走遍所有鄉鎮(街道),縣區委書記走遍所有村,鄉鎮(街道)黨委書記走遍所有自然村(社區)和困難戶。市、縣區領導干部全面開展“民情體驗”,機關干部全面開展“返鄉走親”活動??h區委書記帶頭,縣區領導班子成員對所聯系鄉鎮(街道)所有村、社區走訪一遍,走訪情況列入領導干部考核內容。建立“走村不漏戶、戶戶見干部”長效機制,鄉鎮(街道)干部每年對轄區內農戶至少走訪一遍,真正做到急事難事見干部、政策宣傳見干部、化解矛盾見干部、項目推進見干部。實行農村黨員干部普遍聯系農戶制度,做到有不滿情緒必到、有突發事件必到、有矛盾糾紛必到、有喜事喪事必到;困難家庭必訪、危重病人家庭必訪、空巢老人及留守兒童家庭必訪、信訪戶必訪?;鶎庸?、共青團、婦聯等組織也要落實“四必到、四必訪”要求,主動走進群眾家門,把群眾組織起來、凝聚起來,防止和克服行政化、機關化和少數人活動的傾向,全面提升群團組織聯系和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深化在職黨員進社區“固定服務日”制度,深入開展“點亮微心愿、共筑中國夢”活動。
20. 推動機關干部力量下沉、駐點服務。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基層聯系點、調查研究、定期下訪約訪接訪等制度,切實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在基層普遍建立“局長駐點工作室”“群眾說事室”“兩代表一委員工作室”等,推動黨員干部重心下移,服務基層。堅持從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機關及高校、科研院所選派優秀黨員、干部擔任農村工作指導員和科技特派員,從后備干部和優秀年輕干部中選派聯企黨建工作指導員。充分發揮鄉鎮(街道)聯村(社區)干部、縣區部門退二線領導干部作用。深化“雙千萬結對幫扶”工程,深入實施結對幫扶制度,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有條件的企業至少結對幫扶1個村或社區。完善政協委員聯絡制度,推動政協委員“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進網格”,組織引導群眾參與基層事務協商。
21. 全面提高城鄉基層公共服務水平。深入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生產要素、公共資源、公共服務逐步向基層傾斜。加快農村、社區社會事業發展,重點加強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文化教育、法律服務和檔案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建立社區服務項目制,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及民辦社工機構承接公共服務。建好用好基層服務陣地,以縣區為主全面改造提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健全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加強園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強化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綜合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村級便民服務中心作用,全面推行聯村干部到村級便民服務中心駐點服務,嚴格落實村干部坐班值班、集中辦公、全程代辦、辦事承諾等制度,方便群眾辦事。
七、打造過得硬打勝仗的基層執政骨干隊伍
22. 建設“好口碑”鄉鎮干部隊伍。堅持樹優選任導向,大力選拔培養“獅子型”干部,重視用好“老黃?!笔礁刹?,注重發揮“老鄉鎮”作用。優化鄉鎮(街道)干部年齡、性別、專業結構,注重補充城建規劃、生態環保、現代農業、電子商務、法治建設等急需的專業人才。堅持多渠道選拔本土干部,保持鄉鎮本土干部的合適比例和相對穩定。嚴格執行鄉鎮(街道)干部任期調整、最低服務年限、工作借調等規定,建立不同形式的干部交流輪崗機制,加大培養選拔鄉鎮(街道)優秀年輕干部工作力度,繼續有計劃地選拔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到鄉鎮(街道)工作。加強鄉鎮(街道)干部教育培訓、掛職鍛煉工作,積極選拔市、縣區機關優秀干部到鄉鎮(街道)任職、掛職。關心愛護鄉鎮(街道)干部,認真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鄉鎮干部經濟待遇一般高于縣級機關同職級干部20%以上、鄉鎮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等政策,改善鄉鎮(街道)干部工作和生活條件。
23. 培育“百姓喜愛好書記”隊伍。按照干事創業有思路、村務管理有規矩、服務群眾有感情、帶領隊伍有辦法、廉潔公道有口碑的要求,選好、用好、管好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力培育“百姓喜愛好書記”,注重宣傳“美麗鄉村建設優秀帶頭人”,推動比學趕超。注重從本村優秀現任村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創業致富帶頭人、復員退伍軍人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鼓勵機關退休或退出現職領導干部回村(社區)任職、優秀機關干部等人員到村(社區)任職。市每年舉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示范培訓班,縣區每年組織開展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加大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街道)領導干部、從優秀村(社區)主職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力度,鄉鎮換屆時每個縣區有3—5名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進入鄉鎮(街道)領導班子。
24. 建設“雙強型”黨員隊伍。圍繞“服務意識強、服務能力強”要求,深化“黨員人才工程”,建設充滿生機活力的黨員隊伍。堅持保證質量、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未來10年全市黨員數量年均增長控制在1.5%左右,保持黨員隊伍適度規模。優化黨員行業分布和結構比例,深化發展黨員公推選優機制,重視在80后、 90后青年農民、工人中發展黨員。鄉鎮(街道)黨委每年全員輪訓農村(社區)黨員。強化黨員意識和黨章黨規意識,完善黨員“先鋒指數”考評管理,深入實施黨員“閃光言行”考評,推行農村黨員管理“十條紅線”做法,定期組織黨員開展“黨性體檢、民主評議”,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加強流動黨員管理,健全完善流入地與流出地“共育共管”機制。完善黨內關愛幫扶機制,建立市縣鄉三級黨內關愛基金(資金),全面推廣“黨群創業互助會”,深入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志愿服務等活動。加強黨員信息系統建設,深化農村黨員遠程教育工作。
25. 統籌抓好其他基層骨干隊伍建設。充實基層黨建工作力量,明確鄉鎮(街道)黨委專職副書記分管黨建,合力抓好基層黨建工作??h區一級要配齊配強組織員。鄉鎮(街道)要配備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和組織干事、宣傳干事,統戰工作任務重的鄉鎮(街道)黨委應當明確專人負責統戰工作。加強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和村(社區)民兵干部隊伍建設。重視鄉鎮(街道)群團組織干部隊伍建設。加強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社區工作者、社區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以村(社區)主職后備人才為重點,加強基層后備人才隊伍建設。探索面向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招錄選調生村官,探索大學生村官本土化招錄機制辦法,推動優秀大學生村官進入村“兩委”班子。大力宣傳基層干部先進事跡和先進典型,凝聚基層工作正能量。
八、狠抓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26. 落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鄉鎮(街道)黨委要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鄉鎮(街道)紀委書記專職從事紀檢工作的規定。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對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四風”問題突出或發生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責任。建立健全村級事務“權力清單”,規范基層組織權力運行。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加強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宣傳教育,增強村(社區)干部講紀律守規矩意識。
27. 深化村務民主監督。準確把握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自覺接受村黨組織領導,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村民委員會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參加或列席村“兩委”會。加強對村務決策、村務公開、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措施落實以及村干部廉潔履職等情況的監督,把加強耕地保護、土地流轉工作的監督作為一項重點任務。重視加強村務監督組織建設工作。各級紀委特別是鄉鎮(街道)紀委要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落實村務監督工作各項制度和規范,充分發揮其對基層黨員干部的民主監督作用。堅持村務監督委員會每年向村黨組織和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制度,接受村民民主評議和信任度測評。
28. 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和腐敗問題。全面推行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制度。馳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28條辦法”、市委“24條辦法”的貫徹落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嚴肅查處基層黨員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和以權謀私、虛報冒領、貪污侵占等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在基層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九、全面加強基層基礎保障
29. 全面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h區黨委、政府是保障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責任主體,要將村級組織運轉補助經費納入縣區公共財政支出范圍。依托村(社區)等基層組織開展公共服務的部門,要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為基層組織開展工作、維護服務設施提供保障。行政村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不低于12萬元(不含財政安排的村干部基本報酬補助),不足部分由縣區財政為主補助解決,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村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
30. 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深入實施“五年強村計劃”,強化財政扶持、用地保障、稅費優惠、金融支持等政策的完善與落實,提升“造血式”幫扶成效。按照“抓兩頭帶中間”的思路,以聯合發展物業經濟、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村莊經營等為重點,不斷創新完善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思路和措施,大力扶持欠發達村加快發展,幫助一般村持續發展,引領富裕村優化發展。市財政每年安排扶持市本級集體經濟欠發達村專項資金??h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大力化解村級債務。
31. 建立健全村(社區)干部報酬正常增長機制。規范村干部工資報酬、補貼。全面落實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基本報酬,建立健全正常增長機制,確保達到所在縣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兩倍以上。健全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基本報酬專項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統籌解決其他村干部報酬。全面實行現職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落實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政策。逐步改善社區專職工作者報酬待遇。
32. 深化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按照標準化、規范化要求,整合新農村建設資金,保障村級組織特別是集體經濟欠發達村的活動場所建設,全面解決村級活動場所面積未達到100平方米村的問題。完善村級活動場所服務機制,豐富服務內容,強化服務功能,更好地發揮服務群眾作用。
33. 切實落實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制度。每個社區每年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最低保障標準為10萬元,所需經費以所在縣區財政為主解決。多途徑解決“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保障,加大各級財政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支持保障力度。
十、強化各級黨委抓基層、打基礎責任
34. 發揮縣鄉黨委“一線指揮部”作用??h區、鄉鎮(街道)黨委要全面推行基層黨建報表制度,切實履行抓基層黨建和基層政權建設的政治責任。市級不直接給鄉鎮(街道)下達具體任務,縣區黨委要統籌各方力量加強基層基礎。建立健全縣區黨委抓基層黨建和基層政權建設專題分析研判制度??h區部門要履行好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相關責任,按照分工要求做好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工作,不得將應盡職責轉嫁給鄉鎮(街道)。全面建立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責任清單、領辦基層黨建項目制度。
35. 切實為基層減負減壓。鞏固深化清理規范村(社區)事務工作成果,全面落實村(社區)事務申報準入制度,進一步厘清村(社區)組織依法依規履行和協助黨委、政府工作事項,凡未列入準入事項的,一律不得交村(社區)辦理。繼續精簡村(社區)各類臺賬和材料報表,縣區、鄉鎮(街道)每年要對清理情況進行復查,堅決防止村(社區)機構牌子多、考核評比多、創建達標多等問題出現反彈。
36. 強化基層基礎工作考核。堅持把黨的建設納入縣區年度綜合考核,深入開展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將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情況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在實績考核、年度考核、任職考核中的權重。對敢于擔當、守土盡責的干部要大力褒獎、優先使用,對輕視懈怠、失責失職的干部要嚴肅問責,形成大抓基層基礎的工作導向和用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