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9編輯:華樺來源:《中國市政》
重點檢查未獲得經營資格擅自開展業務等7項內容
為進一步加大對《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宣傳、培訓和貫徹力度,國商務部、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7部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于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貫徹落實《條例》情況專項檢查。未獲得經營資格擅自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未辦理項目投(議)標許可等7項內容成為檢查重點。
通知要求,企業應按照《條例》規定,逐條對照檢查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包括:未獲得經營資格擅自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未辦理項目投(議)標許可,不服從行業組織協調,未履行合同規定按期保質實施項目,轉包或層層分包項目,未與派出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未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
通知指出,專項檢查將采取企業自查、政府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分為深入學習、完善提高、分析總結3個階段。各級政府部門、企業要成立工作組,指定聯系人,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各級政府部門對企業落實《條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認真梳理、歸納、總結,指導、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對于企業在開展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對自覺貫徹落實《條例》的企業給予表彰,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又未及時整改的企業進行查處。對外承包工程商會要設立投訴部門和電話,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將受到表彰和處罰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