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24編輯:來源:
建立建筑物全壽命周期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針對我國建筑業目前存在的“重新建,輕維修”傾向和不惜以犧牲質量安全為代價、謀求“高速度、高利潤”的不良現象,清華大學教授盧謙日前在由中國工程院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舉辦的工程科技論壇上呼吁:研究和建立“建筑物全壽命周期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證我國建設事業更加平穩、健康地發展。
目前國內建筑工程面臨兩個急需解決的問題:一是由于前期決策、設計和施工中存在的隱患致使新建成工程的事故層出不窮,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二是工程建成后不重視維修,致使建筑物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相關統計顯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建成房屋建筑物的面積以每年5億多平方米的速度激增,其中不少建筑物原來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實際平均使用年限僅為30年;而國內外的實例顯示,在全壽命理念的指導下,采取低能耗可持續的設計,認真負責地施工,正常地使用和維護,房屋建筑的壽命可以達到幾百年甚至上千年。
工程項目全壽命周期管理起源于英國人A.Gordon在1964年提出的“全壽命周期成本管理”理論。盧謙指出,建筑物的前期決策、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維修乃至拆除各個階段的管理相互關聯而又相互制約,構成一個全壽命管理系統,為保證和延長建筑物的實際使用年限,必須根據其全壽命周期來制定質量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