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24編輯:來源:
據《都市快報》12月26日報道,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鳳凰縣正在建設的堤溪沱江大橋發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傷。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大橋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滿足規范和設計要求,拱橋上部結構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質量差。12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長兼鳳大公司董事長胡東升、總工程師兼鳳大公司總經理游興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長王偉波等24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湖南省交通廳、湘西自治州政府相關責任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橋集團公司,以及設計、監理、質監等單位的32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